1、铁塔所选的站址承建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地质勘探部门进行地质、地貌的勘探,并出示相关的正式报告,然后进行铁塔及基础设计。
2、铁塔基础由建设方施工,承建方派技术人员全程监督和指导塔基的施工,并对塔基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并在塔基的相关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其余工程均由承建方施工,承建方不准转包给第三方。
3、建设方将委托第三方对铁塔基础及铁塔的安装进行全程监理,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承建方必须服从监理人员的管理。
4、 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并严格遵守相关施工规范。
5、钢塔基础高度必须符合具体工程设计的要求。
6、钢塔基础顶面应平整,用钢尺、水平尺、经纬仪或水平仪观测钢塔基础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0mm。
7、锚栓露出钢塔基础顶面长度应符合钢塔工程设计要求,其螺纹长度允许偏差为±10mm,螺栓垂直,位臵准确。塔基各对应锚栓的中心边长及对角线尺寸间距允许偏差为±10mm。
8、 基础验收时土建施工单位应交验下列技术文件:
①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和材料代用证明文件)。 ② 材料质量证明书或材料复验报告。 ③ 隐蔽工程记录。 ④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⑤ 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⑥ 土建基础复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