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和包装、标记、 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构建主要采用角钢制造和紧固件联结、热浸镀锌防腐的输电线路铁塔、电力微波塔、通信塔及类似的钢结构制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位(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0 锌锭
GB/T 3098_1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 螺钉和螺柱
GB/T 3098_2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纹
GB 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 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 13912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品热浸镀锌 技术要求
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总则
3.1 铁塔制造应按本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并应遵守GB- 50205 的规定,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3.2 当需要修改设计时,应取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签署设计变更文件。
3.3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计图纸的要求,应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
3.4 刚才的表面质量: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结疤、夹杂和重皮:表面有锈蚀、麻点、划痕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且累计误差在负允许偏差内。
4 技术要求
4.1 切断
4.1.1 钢材切断口后,其断口上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0mm的边缘缺棱,切断处切割面平面度为0.05t(t为厚度)且不大于2.0mm割纹深度不大于0.3mm,局部缺口深度允许偏差1.omm.
4.1.2 切断的允许偏差按表1的规定。
4.2 标识
4.2.1 零件应按工程代号(必须时)、塔形、零件号的顺序,一钢字模压印作标识。
4.2.2 标识的钢印应排列整齐,字形不得有缺陷。字体高度为8mm-18mm,钢印深度0.5mm-1.0mm。钢印附件的钢材表面不得产生凹、凸面缺陷,并不得在边缘有裂纹和缺口。
4.2.3 焊接部件的钢印不得被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