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移动通讯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的通知》(辽通信管联〔2018〕3号),明确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依法推进移动通讯塔站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便利条件支持并规范新建铁塔站址。文件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加强移动通讯塔站址规划的管理工作。文件要求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及时纳入各市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及时做好修编工作。二是全面摸清底数,做好规划基础。文件明确由铁塔公司牵头,基础电信企业配合,加快普查,全面摸清现有站址的站址、位置、面积等情况,在地形图上落实,并要求铁塔参与规划评审工作。三是同步规划5G基站建设。文件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在城市建设规划时同步规划5G基站及配套设施,明确由铁塔公司统筹5G基站站址规划,2018年力争在沈阳、大连部署实验网。四是开放社会公共资源,深化共建共享,明确根据规划,开发现有路灯杆、小区广告牌等公共资源,并在新建公共设施时,统筹考虑,优先采用“多杆合一”的设施,推动社会塔(杆)向综合信息通信塔(杆)的转变;明确由铁塔公司统筹基础电信企业的宏站、微站和室分建设需求,合理整合资源,提升共建共享水平。五是加强移动通讯塔站址用地保障和确权工作。文件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县(市、区)落实”的原则,及时将移动通讯塔规划站址所需土地统筹纳入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及时解决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铁塔站址的土地使用和确权问题,为移动通讯塔站址用地提供保障。